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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教通〔2023〕53号 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百色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6-06 15:2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现将《2023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2023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404号)等精神,为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百色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完善中考管理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考试和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好教育生态,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

 

 

 

1.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负责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协助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2.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全市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考组织考试及评卷工作的人员抽用、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

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起草全市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市中考成绩等第的划分标准;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将评价结果报市中考办备案;负责制定全市中考体育考试方案,指导体育考试组织工作并将成绩汇总报市中考办备案;负责统筹中考经费预算。负责下达全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市直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采购、印制及发放工作。

4.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全市中考考务工作规定和考务工作手册,负责中考报名、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术科统一考试、全市中考文化统考等考务组织工作,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及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工作;负责联系中考试题材料印制工作,并做好试卷运送安全及保密工作;负责做好中考评卷组织工作;负责全市中考成绩数据处理工作,协助基教科做好中考成绩等第划分和等第排序;协助发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信息;负责普通高中新生网上预录取工作;协助市教科所提供中考质量分析工作所需要的中考学科成绩数据。

5.市电化教育与教学仪器站:负责制定全市中考操作性考试(含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及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并做好监督评分人员的培训与安排、考场编排以及考试设备的保障等工作;负责操作性考试试卷的命题、审题、印制、评分、统分登分工作,并将考试成绩综合汇总后报市中考办备案。

6.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评卷工作,做好评卷学科组培训和管理;负责全市中考质量分析工作;负责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毕业水平测试的命题。

7.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负责下发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通知;负责对招生考试院、基教科、教科所、电教仪器站等科室提供的全市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加强对中考经费的管理;负责向财政部门申请并办理中考报名考试经费的回拨和支付;负责组织中考和普通高中录取相关采购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录取阅档费收取及管理。

8.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中职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毕业水平测试;负责组织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9.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招生考试院做好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初中毕业生认定工作。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10.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协助做好中考评卷安全保卫组织工作。

11.市教育督导中心:负责对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考试工作

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组织考试

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成绩不以分数张榜公布和排列名次,考生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不呈现原始分数。

(二)考试对象

中考考试的主要对象是具有我市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需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三)考试报名及缴费

中考报名及缴费工作按市教育局印发的中考报名有关文件执行。

(四)考试安排

我市中考包括学科卷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性考试、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术科考试(以下简称“特长生术科考试”)。

1.学科卷面考试科目、形式、赋分、时间要求

(1)九年级考试: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说明

语文

闭卷

120分

150分钟

 

数学

闭卷

120分

120分钟

 

英语

(含听力考试)

闭卷

120分

120分钟

开考后先考听力再考笔试;听力赋分30分

物理

闭卷

100分

90分钟

 

化学

闭卷

100分

90分钟

 

道德与法治

闭卷

60分

120分钟

两科同堂分卷考试

历史

闭卷

60分

(2)八年级考试: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说明

地理

闭卷

60分

120分钟

两科同堂分卷考试

生物学

闭卷

60分

 
  1. 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6月24日—6月27日

时间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考试对象

九年级考生

八年级考生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同堂分卷考试)

9:00—11:00

地理生物学

(同堂分卷考试)

9:00—11:00

下午

物理

15:00—16:30

化学

15:00—16:30

外语

(含外语听力考试)

15:00—17:00

 
 

2.体育与健康考试(九年级学生)项目内容、赋分、时间要求

(1)考试分为三个类型,考生可在以下三个类型中,每类各选一个单项进行考试。

①第一类:50米跑、3分钟25米往返跑。

②第二类:立定跳远、原地掷实心球(2kg)、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③第三类:一分钟踢毽子、篮球(往返运球投篮)、一分钟跳绳、一分钟足球颠球、一分钟排球垫球。

(2)采取集中考试评定成绩,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共计6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总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36分以上(含36分)为合格等次。

(3)考试时间:5月5日—6月9日。

3.实验操作性考试(八、九年级学生)科目、成绩评定、时间要求

(1)考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共4科。我市今年九年级开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八年级开考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

(2)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考试采用10分制评分,6分以上(含6分)为达标。

(3)考试时间:5月16日—19日。

4.特长生术科考试(九年级学生)类型内容、成绩评定、时间要求

(1)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分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其他特长生三类,考生可在三类考试项目中选择一项报考。考试项目如下:

①体育特长生:考试内容为球类、田径、游泳、举重、体操、武术和其他体育项目。

②艺术特长生:考试内容为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播音与主持和其他艺术项目。

③其他特长生:考试内容为无线电、电脑制作、理化生物实验、航模和文学创作。

(2)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3)考试时间:5月13日—14日。

(五)组考工作要求

各项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及考务工作手册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发并组织实施。以属地为单位,在各县(市、区)设置中考考区、考点,具体负责中考各项考试的组织工作。

1.学科卷面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和备用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本校参加考试,学校考生不足100人的,可与同类学校合并设一个考点,也可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校点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市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公布执行。

(2)考场设置。考点按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并根据需要设置备用考场。每个考场(含备用考场)安排30个考位,考位单人、单桌、单行排列。

(3)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至3人。考点的主考和副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按要求选聘。考点学校领导不能担任本校考点主考,副主考中有1名由考点学校领导担任。考点工作岗位及人员由县(市、区)教育局聘请和统一安排,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不能担任监考工作和其他考务工作,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考点任课年级的监考员。

(4)考场编排。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及座位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

(5)试卷(答题卡)保密管理。中考试卷(答题卡)、评分标准等材料按国家保密秘密级事项管理,保密期限为本科目考试启用前。要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做好中考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的接运与保管工作。

(6)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参加考试要求。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习的,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在初中学校普职融合体验班学习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没有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普职融合体验班学生,由市教科所组织命题,市职教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

2.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以一个初中学校为一个考点,确实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学校应及时报告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设考点,学校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考点进行考试。严禁在公路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地点设立考试场地。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人、监督员1人、考务2人,监考评分员若干名。

(3)成绩评定。考生须在半天内完成3个项目的考试。考试结束后,考务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给予评分,将《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册按要求密封上报。

3.实验操作性考试工作要求

(1)考点设置。原则上在初中学校本校设立考点,考点负责编排考试场次,并布置好考试所用场地。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四个考场的场次安排不能冲突,即四个考场的同一场次不能同时出现相同的考生。计算机要满足1人1机,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器材要分别满足1人1组的需求。

(2)考点考务工作人员配备。每个考点设主考1名,抽签员1名。监考评分员必须分别是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担任,且每场考试要指定一名教师为主监考评分员,负责组织处理本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成绩评定。监考评分员必须当场根据考生的操作步骤评定分数,并以“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来认定考生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评分表交主考签字确认后密封上报。

4.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要求

由各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负责特长生术科考试,不得收取考生特长生术科考试费用。考试结束后,各组考学校将本校特长生术科考试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公示。

四、成绩呈现

(一)成绩等第组成

考生成绩等第由总成绩等第和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第组成,均以A+、A、B+、B、C+、C、D、E 等级呈现,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和透露原始分。

1.总成绩等第,考生总成绩(即各学科笔试成绩加上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照顾分)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2.各学科考试成绩等第,按每个科目成绩单独划分八个等级,按考试人数划分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5%、A占20%、B+占23%、B占18%、C+占15%、C占12%、D占5%、E占2%。

3.组合成绩等第,即把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第进行组合,组合的顺序按等第高到低排列。如,某考生总成绩等第为A+,9个学科单科成绩等第中有3科是A+,4科是A,2科是B+,那么该考生的组合成绩等第是A+(3A+4A2B+)。

(二)成绩等第排序规则

1.总成绩下降等第依次为:A+、A、B+、B、C+、C、D、E。

2.考生9个学科考试成绩等第下降规则:九科组合中的一个最低等第往下降一级。例如:

某生学业成绩为:2A+、2A、2B+ 、2B、C+

则往下一等第为:2A+、2A、2B+ 、2B、C

往下二等第为:2A+、2A、2B+ 、2B、D

往下三等第为:2A+、2A、2B+ 、2B、E,依此类推。

(三)初中毕业标准

对中考总成绩为D以上(含D,占考生总数的98%)、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达标和综合素质评价为C以上(含C)的学生,准予毕业,发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放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学校组织补考,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考费。

五、照顾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中考符合以下相应条件的,可获得加分或照顾。考生同时有多项加分照顾的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所获照顾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中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

1.百色市户籍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2.户籍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西林、凌云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3.百色市户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证明);

4.百色市户籍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青年和台湾省籍青年(由县级台侨主管部门和统战部门提供证明)。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

户籍在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田林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

(三)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按一定分数折算等第优先录取。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2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按规定优先录取。

(五)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文件精神,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有关优待政策。

(六)已参加百色市2021年地理和生物科目中考,但因休学未能参加2022年中考的考生,可申请将2021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计入2023年中考总成绩。已在百色市参加过2022年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报名参加2023年地理和生物科考试。

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7〕15号)文件精神,制定百色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要注意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评价等第分别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学生不同的发展情况:A等为优秀;B等为良好;C等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对D等学生的评定要极为慎重,D等学生数要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内。

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切实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分流。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百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招生要求的初中毕业生(含历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同等学力者)。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和退役士兵等

(二)下达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31000人,户籍地送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计划24400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12200人。根据初中毕业生生源、高中阶段学位供给等科学合理下达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

(三)组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制定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另行印发),市教育局基教科和市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方式,坚持“双向选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录取方式。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算机网络远程统一调控,各普通高中网上预录,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录取方法。普通批按一个批次录取。

2.录取时间。全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在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依据。

(1)中考总成绩等第(含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和照顾分)和单科成绩等第。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3)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结果。

4.录取次序与规定。按批次,按成绩等第从高到低录取,并遵照以下规定:

(1)在操作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四个科目考试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未达标者,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2)单科学业成绩为D或有一科以上(含一科)为E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单科学业成绩两科以上(含

两科)为E者,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A等或B等者,方可被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C等以上(含C等)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4)在录取期间,市招生考试院将按填报各高中学校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等第进行排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等第相同现象,则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第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第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第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考生。

(5)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总成绩等第和学业成绩中各等第的数量相等时,在考生学业成绩中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的优先顺序,依次录取相应等第的考生。

5.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为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改革,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定向分配名额政策,保证所辖所有初中学校都有考生被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录取。将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民族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各5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全市初中学校,同等条件下向建档立卡脱贫户考生倾斜;县(市、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划出指令性招生计划55%的名额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分配及录取方式另文通知。

6.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可招收在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实验、文化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招收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自治区特色高中招收特长生指标可适当放宽,国家、自治区级校园足球示范校只能招收体育类(足球)特长生。

7.市直学校结对帮扶班招生录取。为了进一步扩大全市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办好百色民族高中结对帮扶田阳高中班,招生50人,按提前批录取。

8.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录取分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和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

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两类:

(1)市、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自治区下达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数为1355人。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纳入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统一实施,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县(市、区)所属的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本辖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一律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在本市域内招生,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各学校将普通高中民族班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可单独编班,也可混合编班。普通高中民族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覆盖范围,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对民族班学生单独造册建档,按照程序、对照名册发放相关资助。

(2)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录取。2023年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百色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其中,广西民族高中60人,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待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下达后分配,将面向我市有关县(市、区)招收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招生范围内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具体方案另行印发)。

少数民族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应向边远贫困地区、边境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以及接受民族双语教育的学生倾斜。

(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审核工作由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有意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选择在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中填报有意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或持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到需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下半年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7—10月每个月上旬,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心报告招生录取情况。

(五)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有关政策,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按规定全部免除学杂费,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应助尽助。加大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部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完成自治区下达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计划数,完成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100%升学帮扶任务。

(六)强化招生工作监管

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建设,重点强化招生统筹管理,把引导初中毕业生按比例合理分流和规范招生行为作为统筹管理的重点,推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从正面加强招生宣传,不允许通过诋毁其他学校等不良的方式,抬高自身知名度。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七)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各县(市、区)努力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科学制定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落实初中学校向中等职业学校输送生源任务,因地制宜开展职业教育渗透,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为其注册中职学籍。按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现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以上的目标。

(八)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秩序

1.实行按计划招生。市教育局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招生计划。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指标执行,纳入全市中考招生工作统一实施。

各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复读插班生。

2.严格招生范围。

(1)全市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2)市直属公办普通高中百色高中、百色祈福高中、百色民族高中、百色市第一中学在本市域内招生。市直属民办普通高中百色天立学校、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百色分校、百色市现代高级中学在本市域内招生。

(3)各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市、区)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经百色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面向全市其他县(市、区)招生。有以下情况的学生视为县域内生源:

①在县域内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考生。

②在县域内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含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4)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各县(市、区)、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招生工作纪律,面向社会公开诚信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宣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组织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统一投档,学校通过网络远程预录,市教育局审批等环节进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的权利。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特别是公参民学校要严格独立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考生考试等不经过市教育局审批的方式录取新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手段进行招生,杜绝滥发录取通知书等招生乱象。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或委托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加强学籍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中等职业学校要应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中高职贯通办学、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九)建立健全考试招生工作保障措施

考试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通过制度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诚信、监控、评估等制度,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

1.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阶段招生实施方案;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2.诚信制度。逐步建立中考、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上述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监督制度。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委、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4.评估制度。市教育督导中心组织人员对各有关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重点内容包括招生录取及组织保障、落实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情况等。凡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不力,工作严重滞后的地方和学校,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八、中考质量分析

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考质量分析,8月底前对笔试科目、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性考试结果进行全面分析,并撰写质量分析报告,适时向市教育局党组作专题汇报。中考质量分析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考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经费保障,全面推进中考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考前要配齐配足考场防作弊器材,确保中考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和分流学生报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不得宣传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中考分数、中考排名、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信息。

(三)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安全保密规章制度,严格考试管理,规范考务操作流程,按照我市中考考务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开展考务工作。2023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开展一次考前综合检查,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严格执行中考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杜绝不正之风。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跨区域范围招生。2023年9月,对各高中学校高一年级实际到校生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实现录取系统数据与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实际到校生数据“三统一”。

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其他事宜,以市教育局印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1.百色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

2.百色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

3.百色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

4.百色市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附件1

百色市202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送)生计划

县(市、区)

毕业年级中考报名人数

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教育

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送生计划

县(市、区)招生计划

全口径送生计划

市内全日制送生计划

右江区

7066

1400

1850

950

 

田阳区

5722

2300

1850

900

 

田东县

5566

3250

2560

1000

 

平果市

7897

4880

3000

1450

 

德保县

3773

1800

2180

830

 

靖西市

7206

3770

4230

1400

 

那坡县

2622

1450

1200

550

 

凌云县

3386

2650

950

600

 

乐业县

2496

1000

1250

650

 

田林县

3280

1900

1980

800

 

隆林县

7067

3250

2500

1350

 

西林县

2337

1280

850

520

 

市直高中

 

6750

     

合计

58418

35680

24400

11000

 

说明:

1.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和退役士兵等。

2.中职全口径送生数=本县(市、区)户籍到广西各中职学校就读全日制学生数;

3.市内全日制送生数=本县(市、区)户籍到全市各中职学校就读全日制学生数。

 

 

附件2

百色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

县

(市、区)

学校名称

学校性质

2023年拟定招生计划数

备注

市直

百色高级中学

市直公办

1200

 

百色祈福高级中学

市直公办

1100

 

百色民族高级中学

市直公办

1100

 

百色市第一中学

市直公办

750

 

百色天立学校

市直民办

800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百色分校

市直民办

900

 

百色市现代高级中学

市直民办

900

 

小计

 

6750

 

右江区

百色市百色中学

右江区公办

700

 

百色市第三高级中学

右江区公办

700

 

小计

 

1400

 

田阳区

百色市田阳区田阳高中

田阳区公办

1300

 

百色市田阳区民族高级中学

田阳区民办

1000

 

小计

 

2300

 

田东县

田东县田东中学

田东县公办

1050

 

田东县实验高级中学

田东县公办

800

 

田东县滨江学校

田东县公办

800

 

北大博雅田东实验学校

田东县民办

600

 

小计

 

3250

 

平果市

平果高级中学

平果市公办

1300

 

平果市第二中学

平果市公办

980

 

平果市铝城中学

平果市公办

700

 

广西平果第三高级中学

平果市民办

500

 

北京师范大学平果附属学校

平果市民办

600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平果附属实验中学

平果市民办

800

 

小计

 

4880

 

德保县

德保高中

德保县公办

1300

 

德保县第二高级中学

德保县公办

500

新办学

小计

 

1800

 

靖西市

靖西市靖西中学

靖西市公办

1090

 

靖西民族高中

靖西市公办

1080

 

靖西市外国语学校

靖西市公办

1000

新办学

靖西市江岳高级中学

靖西市民办

600

新办学

小计

 

3770

 

那坡县

那坡县那坡中学

那坡县公办

850

 

百色华夏行知那坡高级中学

那坡县民办

600

 

小计

 

1450

 

凌云县

凌云县中学

凌云县公办

1250

 

凌云县第二高级中学

凌云县公办

400

新办学

百色市鸿顺高级中学

凌云县民办

1000

 

小计

 

2650

 

乐业县

乐业县高级中学

乐业县公办

1000

 

小计

 

1000

 

田林县

田林县高级中学

(百色高级中学田林分校)

田林县公办

1500

 

田林中学

田林县公办

400

 

小计

 

1900

 

隆林县

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

隆林县公办

1300

 

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

隆林县公办

1200

 

隆林隆衢高级中学

隆林县民办

750

 

小计

 

3250

 

西林县

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

(百色民族高级中学西林分校)

西林县公办

1080

 

西林县立德高级中学

西林县民办

200

 

小计

 

1280

 

全市合计

 

35680

 

 

 

 

附件3

百色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全日制招生计划

1

右江区职业技术学校

150

2

田东职业技术学校

1000

3

平果市职业教育中心

650

4

德保县职业技术学校

450

5

靖西市职业技术学校

1000

6

凌云县职业技术学校

800

7

隆林县职业技术学校

700

8

百色市民族卫生学校

2600

9

百色市财经职业技术学校

1300

10

百色市民族工业中专学校

100

11

百色市机电工程学校

150

12

百色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200

13

百色市职业技术学校

500

14

民盟百色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200

15

百色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800

16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

600

17

百色市培贤职业技术学校

400

18

百色英华应用技术职业学校

300

19

百色工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00

合计

12200

 

 

附件4

百色市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体育

特长生

艺术

特长生

其他

特长生

合计

备注

1

百色高级中学

0

9

0

9

 

2

百色祈福高级中学

10

20

0

30

 

3

百色民族高级中学

0

0

20

20

 

4

百色市第一中学

30

90

0

120

自治区星级特色高中

5

百色天立学校

0

40

0

40

 

6

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百色分校

25

20

0

45

 

7

百色市现代高级中学

20

15

0

35

 

8

百色市第三高级中学

15

15

0

30

 

9

百色市田阳区田阳高中

20

45

0

65

 

10

百色市田阳区民族高级中学

30

16

0

46

 

11

田东县田东中学

30

25

0

55

 

12

田东县实验高级中学

18

62

0

80

自治区星级特色高中

13

田东县滨江学校

12

26

2

40

 

14

平果高级中学

10

30

0

40

 

15

平果市第二中学

15

35

0

50

 

16

平果市铝城中学

10

10

0

20

 

17

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平果

附属实验中学

20

25

0

45

 

18

靖西民族高中

55

0

0

55

 

19

那坡县那坡中学

22

20

0

42

 

20

百色市鸿顺高级中学

34

21

0

55

 

21

乐业县高级中学

20

30

0

50

 

22

田林县高级中学

(百色高级中学田林分校)

25

50

0

75

 

23

田林中学

8

12

0

20

 

24

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

35

30

0

65

 

25

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

30

45

0

75

 

26

隆林隆衢高级中学

5

10

0

15

 

27

西林县民族高级中学

(百色民族高级中学西林分校)

15

40

0

55

 

28

西林县立德高级中学

6

4

0

10

 

总计

520

745

22

1287

 

 

 

(来源:百色市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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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联系电话:0776-28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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